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采购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设备1台,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有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江府[2019]15号)、《江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江环[2018]288号)等要求,我局计划购置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仪,对污染源排气口及厂界周围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进行监测,实时快速反映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气体浓度及变化状况。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元(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总费用为包干价,即包含设备购置、1年的质保费用(含质保期间所更换零部件、维修的费用)、税费、验收等一切费用。
(1)便携式有毒有害化学气体气体分析仪适用于VOCs排查溯源、污染应急现场以及石油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及管阀件等无组织排放检测(LDAR)。
(2)仪器必须同时配备FID和PID双检测器,对VOCs以及部分常见的无机因子均有响应。应满足整机体积小、重量轻、检测性能佳、简单易操作及对于检测现场快速准确分析的要求。
(3)分析仪具有权威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可在存在易燃气体、液体或蒸汽的危险场所或有防爆安全要求的区域中使用的防爆认证证书;主机:本安防爆+隔爆 Ex d ia IIC T4 Gb ;手操器:本安防爆 Ex ib IIC T5 Gb + 粉尘防爆 Ex ibD 21 T100℃ IP68。
(4)分析仪器内嵌IEEE-Wi-Fi无线网络通信的工业标准通讯模块,通过IEEE-Wi-Fi点对点连接防爆移动终端和主机系统,通过防爆移动终端上预装APP就可以完成测量数据的记录、保存和查看。
(5)产品需获得省级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PA(计量器具许形式批准证书)证书。(提供仪器制造商原厂盖章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FID:检测值≤500ppm甲烷时,分辨率为±2%或±10ppm;检测值≤2000ppm甲烷时,分辨率为±2%或50ppm
FID:0.5ppm甲烷(峰与峰之间噪声标准偏差的7倍定义为最低检出限)
PID:0.5ppm异丁烯(峰与峰之间噪声标准偏差的7倍定义为最低检出限)
FID检测器正常常规使用的寿命大于6000小时,PID检测器正常常规使用的寿命大于2200小时,整机正常常规使用的寿命大于10年
分析仪与移动数据传输器,支持WiFi连接;分析仪与计算机,支持WIFI、USB连接。
Android或windows CE系统,简体中文操作界面,电容式触摸屏,支持4G全网通,电池容量≥3000mAh。
自动模式 1次/秒或1次/999分钟,用户可选VOC或FE模式, 2~30秒,用户可选。
仪器主机及APP软件为全中文软件界面,承诺开放软件数据接口权限,并提供仪器原厂制造商盖章的证明材料。
2.货物属全新未经使用,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货物质量的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收合同款项,并予以采购人合同总额5%的赔偿。
1.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对货物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供应商可派人参加。
2.验收标准:符合有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
1.如因货物的质量上的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别判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视情况可向管辖范围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仲裁相关联的费用),根据仲裁结果订立补充合同。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本项目货物;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
1.《营业执照》及真实性承诺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的扫描件。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2020年5月22日下午5:30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方案等邮寄至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